2026-0810「品行端正」
8月10日(一)
我們向你們信主的人,是何等聖潔、公義、無可指摘,有你們作見證,也有神作見證。(帖前2:10)
*「品行端正」
十多年前,有個慕道朋友投稿教會的芥菜籽文刊。她寫道,有次她在周間來教會時,無意間看見我帶兒子Isaiah為中餐的泡麵作謝飯的禱告,那麼地真誠感恩,她很感動,覺得信仰是真實的。
她什麼時候看到我們的,我根本一點都不知道,直到看到芥菜籽的文章。這件事讓我覺得有點啼笑皆非,不過是一個再平凡不過的謝飯禱告而已,根本不是什麼能感動人的東西…但同時,這件事也讓我很驚訝和警醒,原本我們對信仰、對生活不經意的一舉一動,人都聰明敏銳地看在眼裡。我們可以輕易地使他們跌倒,但也可以自然忠心地在為信仰作見證。
聖經要求我們,不僅良心要對得起神,動機要經得過上帝的察驗,在沒有人看見的暗處,仍要敬畏上帝; 同時也要在眾人面前有見證,有聖潔、公義、無可指摘,不讓人跌倒。
「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彼前2:12)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6)
公開的場合和私底下,人前和人後,上帝面前和人面前,都要讓你在日常生活中的忠心、正直替你說話。「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214-15)
基督徒,因信稱義了,仍要品行端正、有好行為嗎?答案當然是肯定的,不要讓任何的自欺愚弄了你。
如果你連世人的道德標準都過不了關,更何況是上帝的?如果你連人前都做不好,何況是沒有人看見的時候呢?
一些基督徒,喜歡貪小便宜,佔了別人的便宜還不當一回事。一些基督徒,脾氣暴躁,情緒控管有問題,傷了別人及自己的家人,也不懂得真誠地反省道歉。更有些基督徒,喜歡爭競,喜歡強調自己的權利與尊嚴,連基本的溫柔謙卑都做不到。還有些基督徒,傾向逃避卸責,遇到問題和挑戰,只會怪罪別人,卻承擔不起責任,比不信的人還不如。
如果信仰信成這樣,那是在搞什麼呢?
「聖潔、公義、無可指摘」並不是指你要完美、一件錯事都不能犯。它不是一種外表裝出來的無瑕形象,用來掩蓋內心的真實破碎,或是為了維持「屬靈人設」而不敢承認失敗。
「聖潔」不是自身修養的高冷,而是因更親近基督,便更能真實地愛人、有道德。
「公義」不是自義的理直氣壯,而是知道自己蒙赦免,因而不肯不願再虧負別人,真實地尊重、真心對待每一個神創造的人,不管他多卑微弱勢。
「無可指摘」不是道德的完美,而是真實的完全。願意悔改、不掩飾錯誤—失敗時誠實面對,而不是自欺或欺騙他人,使生命仍保持透明可信,不叫人跌倒。
這樣有很難嗎?
如果你活在福音中,靠福音而活,也願意把福音活出來,就不難。會有挑戰,會有過程,但不真的那麼難,也不為難。
親愛的聖徒啊!請讓你在日常生活中的忠心、正直替你說話。是有人看見的,是有神為你作見證的!
你若低於這標準,請好好回到福音中,悔改、認罪、道歉、付上代價去修補,然後重新再出發!
你若正在實踐,那是你最大的底氣、護衛和喜樂! 奉主的名祝福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