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禮拜四) 當日經文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馬太福音5:23-24)
So if you are offering your gift at the altar and there remember that your
brother has something against you, leave your gift there before the altar
and go. First be reconciled to your brother, and then come and offer your
gift. (Matthew 5:23-24)
9月27日(禮拜四) 經文默想
*「主日崇拜遲到的正當理由…」
你想得到一個嗎?
人們有各式各樣主日崇拜遲到的理由,有許多都是不合乎神心意的。但這邊至少有一個合乎聖經的好理由:「因為我要先去找我的弟兄和好。」
可惜的是,好像很少人用這個理由遲到。如果有多一點因這樣的原因而遲到的人,教會就復興了。
敬拜、獻祭從信仰的眼光來看,是維持人神之間關係的一等一大事。想想舊約有多少的例子,
因不正確的獻祭而受到神的管教,又想想有多少的例子,當人一感恩、一順服,就迫不及待要用獻祭來表示。獻祭,可以算是最重要的宗教義務之一。
但這邊耶穌出人意外地表示:「和好,遠比履行重要的宗教義務,還重要。」若不和好,獻祭也變得虛假、空洞而無意義了。
停下來想一想,你是否有需要去和好、和解的人?
不要逃避,願神賜你勇氣!
耶穌在上文(太5:21-22)說明了不正當、不節制的忿怒,
其實屬於謀殺的一部份,是需要慎重看待,要向神交帳的。因此,我們會警戒自己不要動怒過份,以致於犯罪。
但耶穌沒有停在那裡,在今天的經文,他舉了一個實際例子,在這個原則上做更大的延伸應用:
你不僅不可在怒氣上犯罪,還甚至「要幫助別人不向你懷怒。」,與人和好,幫助你和他,都不在怒氣上犯罪。
到了這一步,也只有真正敬畏順服神的人願意做了。大部份的人,是選擇性失憶的。
如果我們自己有可責之處,就算只有部份的過錯,就讓我們謙卑承認、尋求和好,不管對方反應如何,這對我們自己是一種操練,會得神的喜悅,和生命的長進。
馬太福音
5:21-24是很難很難的功課,如果可以,我們都會選擇逃避,但真正願意去做的人,會有品格的光輝,會充滿順服神的喜樂,會有極大的平安充滿,會像神,活出不一樣的生命見證。
這是來自耶穌的勸勉和挑戰!
你願意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