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刊物, 各類文集, 精選, 作品.

2月9日(一)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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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五)

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約13: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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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四)

你們應當趁著有光,信從這光,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耶穌說了這話,就離開他們隱藏了。(約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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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三)

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約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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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二)

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妳信這話嗎?」(約1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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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一)

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約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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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五)

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約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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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禮拜四) 當日經文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馬太福音5:10)

Blessed are those who are persecuted for righteousness’ sake, for theirs is
the kingdom of heaven. (Matthew 5:10)

9月13日(禮拜四) 經文默想

*「值得!」

當我們說:「值得!」這句話時,我們是在表達,我們太喜悅我們所得到的,相較之下,我們所付出的就變得微不足道、不足一提了。

我們會用「值得!」來形容一頓晚飯,雖然花了一些錢,但更滿足於其中的食物,我們也會用「值得!」來形容所買的房子,雖然可能要因此背許多年的房貸,但更滿足於有家的溫暖及安定。我們更會用「值得!」來評價我們對孩子在學習上的投資,雖然各樣的學習、才藝所費不貲,但我們若有能力,都不手軟,因為我們覺得換得了孩子更光明、更有可能
發揮潛能的未來。

我們會用「值得!」來描述大大小小,我們用代價換來,但物超所值的東西。但你可曾想過,你也可以用「值得!」來思想今天的經文,而不只是怕這節「應許」落到你頭上?

沒有人喜歡被逼迫,但當一個人嘗試把整個人生方向都以神的心意和標準為依歸時,這樣的生活太惹人注目,這樣的標準太不媚於世俗,他難免會招來逼迫。

末底改若稍微妥協
,向哈曼下拜,就不會招來整個民族的殺身之禍,但當他為「義」堅持時,不僅被逼迫,也害整個民族被逼迫。若你是末底改,在那樣的壓力下,會怎麼想,怎麼選擇?

約瑟若鬆動他的立場,與主人妻上床,不僅不會被下監,反而更有可能左右逢源,步步高昇,在主人、在主人妻前都得寵。若你是約瑟,會不會覺得為「義」堅持,是件
太蠢的事?

維權律師若縮著頭,容許自己做政治權力的娼妓,他就不用被下監,被監控,妻小也不用被斷了經濟的來源。在那種情況下,是否讓自己的良心不要那麼敏感比較好?

中國的教會,若容許黨作他們的主,宗教條例作他們的聖靈,向世界下拜,就享有宗教的「自由」。這樣的交易,是否很划算?

耶穌前面教導我們要「飢渴慕義」,但到這裡我們發現,飢渴慕來的義,不總是方便,不光是靈性的成長,還伴隨著代價時,我們會不會後悔這樣的飢渴,會不會厭棄這樣的義,會不會仍然覺得,「值得!」?

「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後3:12)

義是永恒的,逼迫是暫時的,義是神的聖潔,逼迫是人的邪惡。我們選擇得到神的永恒和聖潔,其實,一切都很值得。

勇敢一點。

不要有受害妄想症,但也不要預期世界會贊同你。

調整自己的期望值。信仰不是只做你的心理治療師,給你心靈的慰藉; 信仰要作你的主人,帶你走一條你不知道的路。

當「吃餅得飽」的面紗被揭去,我們發現裡面的新娘,仍是那古舊的十架時,我們的心,是否仍然可以說:「主啊,我願意跟從!」?

9月5日(星期三) 當日經文

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馬太福音5:4)
Blessed are those who mourn, for they shall be comforted.

9月5日(星期三)經文默想

*「為罪哀慟」

不是每個悲傷都能得到安慰,因為這個世界並不完美。

但如果是「為罪而哀慟」,則有神的應許和福份為我們存留,因為神是樂於赦罪、除罪、洗罪的神。神會親自成為我們的安慰。

為罪哀慟的過程並不好受,但為罪哀慟的結果卻是幸福的。人若能認罪、悔罪,就永遠有盼望。

很多基督徒會為許多東西流淚: 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失、面對疼痛、不公義的對待,或是為兒女的未來著急,覺得自己可憐、委屈等等…但是少有人為自己的罪而流淚、哀慟
; 為別人的罪憂傷而流淚的就更少了。

耶穌曾經為耶路撒冷的冷漠拒絕神而哀哭,詩人也曾說:「我的眼淚下流成河,因為他們不守你的律法(詩119:136),以斯拉更曾為國家民族的罪「禱告、認罪哭泣、俯伏在神殿前」(拉10:1),保羅也不例外:「有許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我屢次告訴你,現又流淚地告訴你
們」(腓3:18)。

我們可以思想一下: 我是否對這世界的價值觀、對自己的罪,不敏銳到一個地步,使得我根本不能為它哀哭呢? 重點不在於撒了幾滴眼淚,而在是否「撕裂心腸」,而
不僅僅是「撕裂衣服」。

能夠為罪哀慟、流淚,是因為把神看得很重。

能為罪哀慟,有時是我們靈性清醒的最好証據。

跟隨基督的,正是這樣的人,雖然他們的靈性是破產的(太5:3),但他們是願意悔罪,為罪哀傷(5:4),而不是濫用恩典的人。

奉主的名祝福你,你必得安慰,因為哀慟的人有福了,他們必得安慰!

4月23日(四)

耶和華是我的亮光,是我的拯救,我還怕誰呢?耶和華是我性命的保障,我還懼誰呢?(詩27:1)

*「亮光和拯救!」

人生道路,多有崎嶇,唯主是佑!

大衛的一生,是多采多姿,但也是多災多難,充滿許多動盪和挑戰。

在這些驚心動魄的經歷當中,有時如極大的黑暗籠罩,幾乎要將他的生存的盼望淹沒。

他的壓力,似乎就像一個走綱索的人,一點點的差錯,感覺就會落入萬丈深淵。

這是聖經中首次有人,將神形容成他個人的「亮光」。這不是大衛在靜修默想中得到的啟示,而是在他人生中所實際經歷到的寶貴確信。

他知道,上主是為他帶來光明、盼望、和拯救的那一位!

耶和華,的的確確,是他活生生的幫助者和保護者!

大衛經歷到,有祂,就還有路走,有祂,就還有希望。而且,每次都是這樣!

我們可不可以停下來,好好想一想,這些歷史上如同雲彩般、不說謊的見證人,他們是如何述說主的大能、應許、和可信靠的?

想想大衛,想想摩西,想想約瑟…想想戴德生,想想喬治慕勒,想想德蕾莎修女…

他們所經歷的挑戰和急難,若不是有一位活神,是人不可能面對和承受的。但並不是因為他們偉大敬虔,所以神幫助他們,而是因為神幫助他們,所以他們偉大敬虔。神並不偏待人,神如何助他們,也會如何幫助我們。

耶和華是我的亮光,是我的拯救,我還怕誰呢?耶和華是我性命的保障,我還懼誰呢?

我們今天,也要這樣誠誠實實、直接了當地把自己、自己的困難、和自己的恐懼呈現在主的面前。

你就會發現,基督徒,沒有絕望的權利,也沒有絕望的必要。今天,我們也要這樣地靠主勇敢,不是因為我們行,而是因為神活著!祂能夠,祂也願意!

「耶和華啊,我用聲音呼籲的時候,求祢垂聽;並求祢憐恤我,應允我。祢說:你們當尋求我的面。那時我心向祢說:耶和華啊,祢的面我正要尋求。」(7-8節)

「我若不信在活人之地得見耶和華的恩惠,就早已喪膽了。要等候耶和華!當壯膽,堅固你的心!我再說,要等候耶和華!」(13-14節)

奉主的名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