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三) 海沃教會每日靈修 葉耿齊牧師
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詩51:3)
For I know my transgressions, and my sin is ever before me.
*「常在面前」
大衛姦淫和殺人。
他的罪行,不僅對眾人、對上帝而言,是明確明顯的,就連他本身也知道自己犯了大錯,無可推委否認。他的良心常刺痛他,他的罪常在他面前。
那麼,還有什麼比這個更糟的呢?
有的。答案是,「不知道自己的過犯,罪不常在自己的面前」。
不僅是犯了罪,甚至是麻木了,忽略了,習慣了,不在乎了,視而不見了,無法承認了,合理化了,理直氣壯了。「良心如同被熱鐵烙慣了一般」,這是更糟的情況。
一個人能為罪難過、不安、懊悔,是表示他還願意愛神。
掙扎著去與罪爭戰,(縱然常有失敗),其實是我們靈性活著的最好證據。
因為放棄不在乎的人,是不會難過、不安、懊悔、掙扎的。我們一向把這些心理指標看得很負面,但至少它們有一個正面的功用,就是知道自己還沒有在耶穌的道路上放棄。
「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
血跡斑斑,是因為還在打戰。灰頭土臉,是因為還沒有投降。
「你看,你們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從此就生出何等的慇懃、自訴、自恨、恐懼、想念、熱心、責罰。在這一切事上,你們都表明自己是潔淨的。」(林後7:11)
不要搞錯了,我們不是因為犯罪,才成為罪人的,而是因為是罪人,才去犯罪的。這是人性,這也是為什麼我們需要極深刻,直到心裡,深到骨子裡的救贖。
其實,我們的犯罪只能叫自己驚訝 (我們還以為自己紙糊的敬虔多聖潔咧!),並不能叫神驚訝。神早就知道、看見,也定意赦免、救贖。
所以大衛才能有勇氣,死皮賴臉地,回到神面前說這些。不是因為他不要臉,而是因為他認識神的恩慈,也承認自己的罪性,這是一種謙卑自己的表現。
我們定意犯罪,上帝定意赦免,這並不是事前套好招,好讓上帝顯得很偉大似的。而是上帝早就知道人性的軟弱和需要,恩慈地為我們這些不配得的人,早早預備。
我們還有盼望,並不是因為我們多會悔改,而是因為使悔改成為可能的上帝。
我們得救是本乎恩,其實,悔改也是。
奉主的名祝福你,不在耶穌的道路上放棄,縱然血跡斑斑、灰頭土臉,難過、不安、懊悔、掙扎,也懂得死皮賴臉地,回到神面前承認自己的過犯。
因為「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