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像基督的思想》10 赦罪的權柄
4月19日(一)《更像基督的思想》
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路加福音 5:24)
But you may know that the Son of Man has authority on earth to forgive sins”—he said to the man who was paralyzed—“I say to you, rise, pick up your bed and go home.
*「赦罪的權柄」
為什麼耶穌要人知道他有赦罪的權柄?不知道會怎麼樣?
只有神能赦罪(21節),所以耶穌正在大聲宣告祂的神性,祂是神。
赦罪,本來就是一件極具爭議性的事,我們都喜歡看到公義被伸張,而不是犯罪被赦免,特別是當我們是被得罪的一方時。
想想那些生命中傷害你的人、事、物,我們願意赦免嗎?這是件很難,又找不到理由去做的事,如果你有被狠狠傷過就知道。
但是聖經告訴我們,當人犯罪時,真正被得罪的那一方,不是受害人,而是神。
「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詩51:4,大衛與拔示巴同寢)
人犯罪,當然有受害人的血和淚(想想亞伯的血,竟從地裡呼叫!),但本質上,更是干犯神設立這宇宙的法則,是對神統治的威嚴和祂本性的榮耀,直接的挑戰和破壞。
受害人的幸福被破壞了,尚且想要報復,難道上帝的榮耀被侵犯了,不會想要處罰嗎?
孔子說:「獲罪於天,無所禱也」,而我們的上帝竟是樂於赦免罪的神。
這是恩典所帶來的「醜聞」,引人非議,卻也是神自己的犧牲與大能所帶來的恩典,引人入勝。
引人非議,或引人入勝,我們要自己決定。但很多人沒有想到,我們在決定的同時,我們被神判定是個什麼樣的人?
「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雅各書2:13)
耶穌的赦免有能力,並不只是口頭的宣告,祂叫癱子當場起來行走,是要人對祂赦免有實實在在的信心和把握,不要有一絲一毫的懷疑。
赦免,本身就是能力,是耶和華的禧年。赦免,本身就是犧牲,是讓罪因著被付上代價,讓公義得著滿足,而成就的。
在耶穌的赦免下,我們都願意當那個被醫治的癱子,而不是那些議論的法利賽人。
那麼,我們最好表裡一致,一路走來如終如一,怎樣被神對待,也怎樣對待人。
耶穌看到癱子,同時看見了他的信心和他的犯罪,也同時醫治了他的身體和他的心靈。
我們不懼怕神,也不逃避神,因為知道祂是慈容,祂赦免並非因為軟弱,而是因為有能力。
奉主的名祝福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