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7-22「交託給神」
7月22日(三) 海沃教會每日靈修 葉耿齊牧師
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並倚靠他,他就必成全。(詩37:5)
Commit your way to the LORD; trust in him, and he will act.
*「交託給神」
將一件事,交託給一個人,有什麼好處?
好處是,若這個人是有能力且可靠的,那麼,你就大可不用再為這件事操心了。
將自己的事、自己的人生,交託給耶和華,也是如此。
有沒有真交託給神,判斷的標準不是「有沒有禱告」,而是禱告完後,「有沒有焦慮,有沒有還是緊緊把主權抓在手上,強求著些什麼?」
很多人,禱告了,卻沒有交託,那麼這樣,只是把神當做成就自己事情的工具罷了。這樣神是什麼感受?這樣對你會有什麼益處嗎?
交託就是,主啊,我做了一切該做的努力,盡了一切該盡的責任,但我把結果交給你,求你來掌管,求主來為我負責。不管結果如何,我都準備好仍然要順服,仍然要感恩,仍然要勇敢,仍然要心存盼望,因為你並不改變,萬事仍然會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
我不總是懂得,我不總是知道明天,我不總是能力充足,但上帝是我的依靠,是我交託的對象,我信靠祂,勝於信靠自己的判斷。我在做事之前,之中,之後,都用禱告交託,尋求神的面。
神是一個活生生的神,是一個明確的對象,祂就是我們生命的重心和焦點。當我們倚靠祂,以祂的信實為糧,當我們以祂為樂,當我們真實地生命中的大小事交託給祂時,我們就不容易患得患失,失去眼光和勇敢,反而常有出人意外的平安,我們不配得的恩典,臨到我們身上。
「你所做的,要交託耶和華,你所謀的,就必成立。」(詩16:3)
焦點不是在於「成立」,而是在於「耶和華」。
如果你對準「耶和華」,那麼連「成立」也會自然有了,因為神不叫信靠祂的人羞愧。但若你只是想要強求「成立」,那麼連「耶和華」都會失去,因為祂才是主,你不是。
「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箴3:5-6)
是的,阿們!
本篇的作者大衛,就是這樣把自己的一生,自己的每個重大決定,這樣交託給耶和華。他的苦難、掙扎、挑戰沒有少過,但主在他身上的引導
、同在、恩典也同樣沒有少過。他不僅得勝,還得勝有餘。
奉主的名祝福你,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並倚靠他,祂就必成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