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9「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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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馬太福音7:12)

So whatever you wish that others would do to you, do also to them, for this
is the Law and the Prophets. (Matthew 7:12)

*經文默想「這樣做」

你能看出這句話與「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相似處和不同處嗎?

相似的地方在於,幾乎所有偉大的倫理教導中,都有類似的話。表示這是人類智慧的結晶,也是人生的真理。

你可能覺得這句話你已經了然於胸,但事實上,你我都還差很遠
(願意反省我們實際行為的人,就會知道)。認為自己已經達到的人,不是太聖潔,就是太蠢。任何輕看這句話的人,他的生命品格必然難以成長。

而不同的地方則在於,耶穌的這句話,是用積極的方式提出的。(沒有其他人是這樣說的。)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有矮化成獨善其身的危險:
意即,也許沒有做過什麼傷害人,不好的事(如:我不想被打,所以我也不打人),但同時,也沒有成就什麼正面的善事(如:我願被饒恕,所以饒恕人)。那麼,像天父的饒恕和慈愛,付上代價的和睦,甘心樂意的第二哩路,也就永遠不會出現。

當耶穌用這種積極形式述說時,老實說,在實踐上,是難了很多(x100)。

我們被要求去思想,我到底是想要怎麼被對待的。我願被憐憫嗎?那麼我也要憐憫別人。我願被施恩嗎?那麼我也要施恩給人。我願被體諒、體會、體貼嗎?那麼我也要這樣做,做在別人身上。

到底有誰想到別人時,是用這個角度來思考,來形成對待別人的行為準則的? 幾乎沒有,一個也沒有。

不如你試一個禮拜看看,在你最親近的人身上,不管是配偶,還是孩子,還是父母。你會發現多麼地難,同時,你會發現,你原先振振有詞的道理、抱怨和藉口都變得蒼白,你才發現,原來自己有多自私,和自我中心。人很難,也很少換位思考,更不要說感同身受,主動先付出了。耶穌的這句話,把我們打回原形,看到自己的盲點,和天父的愛之間的差距。

你想學習愛的功課,在愛上成長嗎?不要有口無心,這裡擺明了有一條可操練的道路,可實踐的方法:
主動先這樣去對待別人。願意這樣去思考,去看待,去操練的人,不可能不在愛上成長。我也敢打賭,許多原先化解不了的結,會因這個操練而被化解、改變。

耶穌說,這就是律法和先知道理的精華和高峰,這是很寶貴、很寶貴的。

停下來想一想,你真的願意去實踐這句話嗎?你的對象是誰?

我也願意學習試著,從今以後如此對待我的妻子和孩子。也許會有奇妙的事發生。

奉主的名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