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4「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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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禮拜三) 當日經文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馬太福音6:12)

Forgive us our debts, as we also have forgiven our debtors. (Matthew 6:12)

*「雙重標準」

耶穌在談完身體的需要後,接著談人心靈的需要。

這兩者,都是人的需要,都要每天祈求,但在祈求的時候,少有人注意到,耶穌暗示這兩個祈求的態度,是有所不同的。

對於自己肉身的需要,是要大膽地直求的,因為很迫切。而對於自己心靈的需要,則是要反省地懇求,因為要很真誠。對肉身的需要不迫切,對心靈的需要不真誠,就沒有用處,不像禱告了。

這個禱告,不只是「免我們的債」而已。

如果是這樣,事情就單純多了。那樣就變成,單純向神求一個恩典而已,結果是一翻兩瞪眼,就看神要不要給了。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不免債,是神的公平公義,免債,是神的恩典憐憫,被怎麼對待,欠債的人是無能為力的,那就看神怎麼決定囉!

但這個禱告還有後半部,「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就把事情弄得複雜、深刻了。

它要求我們在祈求時,同時有反省。

我們這祈求恩典憐憫的人,有沒有先把恩典憐憫給出去?我們願意神這樣待我們,我們有沒有先願意這樣去待人?
我們是否雙重標準,要求神對我們有赦免,有恩典憐憫,而自己對人卻是十分計較,只講公平公義?

沒有人會承認自己是雙重標準,但事實上,若我們真誠反省,我們就是雙重標準。我們期待被對待的方式,總是跟我們對待別人的方式,有落差。這不是雙重標準是什麼?

「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馬太福音7:12)

上主彷彿在說,決定權不是在我,而是在你,你對待別人的行為,就決定了你怎麼被對待。

「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馬太福音7:2)

「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馬太福音6:14-15)

「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馬太福音18:32-33)

這不是條件交換,而是要求我們反省、真誠。

這個禱告很深刻,不僅是在祈求恩典,也是在幫助我們反省,漸漸成為一個表裡如一的人,以一貫的標準,被對待,也如此對待人。

所以,神的心意,不是要我們像狗一樣,跪求乞憐,不知道恩典會不會來,而是要我們像人一樣,呼求憐憫,也把這憐憫給出去,滿有人性的光輝和尊嚴。

我們是需要被饒恕的,我們也是需要恩典憐憫的,這個祈求,幾乎要成為一個應許,無條件地給我們,我們大可確信,上帝並不小氣,在祂那裡有足夠的赦免之恩,祂能夠也願意免了我們的債,祂只是要求我們多走一哩路,加上反省的香氣,使我們成為更好的人。

奉主的名祝福你,大膽呼求憐憫,也大方給出憐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