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美事

經文:耶穌說:「由她吧!為什麼為難她呢?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

主耶穌被釘在十架之前兩天,當祂與門徒在西門家中坐席的時候,一個女人拿了一個玉瓶來,將它打破,將裡面的真哪噠香膏澆在耶穌的頭上。這件事,立刻招來不少門徒的非議,認為她是浪費,多此一舉!但是主耶穌卻向門徒宣告說,這女人所作的,是一件美事,並且是一件「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美事!

有由可見,這女人所作的這件事,有三個特點:
一. 令主感到永遠甘甜;
二. 令她得著永遠稱讚;
三. 令所有聖徒值得學習和效法。

因此,我們一同來思考,她這件事,美在何處?讓我們一同來效法。
一. 是一件主心中的事──「她在我身上作的,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
當十字架的苦難陰影籠罩在主的心中時,眾門徒沒有一個能體會主的心,更沒有一個人記得和相信主將被害受死,但死後三天復活的教訓,但是在這一時刻,這女人卻能向主表示:主啊,你的痛苦,我能體會;你的復活,必成事實!看哪,這香膏是我對你受死痛苦的同情和安慰!看哪,這香膏也是我對你復活,預先所獻上的感恩和讚美!

她所作的這件事,含有何等深厚的愛意,又是何等的信心和及時!

二. 是一件盡她所能的事──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

什麼叫「盡所能?」至少包含以下兩個特點:
1. 經過深思孰慮的
因為唯獨如此,才能作到及時和完美。
2. 需要付出代價的
這玉瓶香膏值三十多兩銀子,是當時一人全年的工資,她毫不吝嗇,全部一次都澆在主的頭上。

再者,這香膏原是她自己最喜愛的寵物(男人獻香膏,就容易得多),她將這香膏獻給主,豈不證明,她對主的愛是何等真、何等熱嗎?
三. 是一件令她難堪的事──為什麼難為她呢?」

是的,要作主心中的事,並且是以全心全力地去作的話,不但會引起不信之人的譏諷和反對,甚至連門徒熱心信主的人,也會誤會和議論!為什麼?因為世人不認識主,許多信徒雖認識主,卻不了解和體會主的心!因此,作一件被稱美的事,是需要付代價的!昔日,門徒為主作許多事,但這女人卻要作一件美事!但願今日,我們不但要為主作事,讓我們也能像她一樣,盼望能作一件事是作在主的身上、主的心上的!以致這事能:

令主感到永遠甘甜;
令我們得著永遠稱讚;
令今後信徒值得學習和效法!十

(原刊於1991年10月芥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