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福的人(二)
有福的人(二)
於今年四月號本刊,筆者根據聖經詩篇第一篇論及:
一. 人生禍福的關鍵大多是由「關係」所決定。
二. 基督徒是最有福的人,因他們與神──一切福樂的主宰,有了良好的關係。茲繼續申論如下:
基督福樂的特色
一. 福份注重生命
世人的福,注重人「有」什麼?因此常稱那些擁有金錢、名譽、房產、地位、
兒女的人為有福;但基督徒的福卻是注意人「是」什麼?因此認為「虛心、溫柔、良善……」的人為有福(參考太5:3-11)
世人的福是外來的,大多屬於物質的;聖徒的福是內在的,完全是出於自己的生命,因此以「像一棵樹」為象徵。生命的價值豈是物質所能衡量的呢?
二. 福份穩固長存
世福既是外來的,因此會「像糠粃被風吹散」──不穩定、經不起風浪、也不能長存。我們不是常見許多積財千萬的財主,旦夕之間傾家蕩產?許多人年青時春風得意,到年老時潦倒被棄,不少權貴一世的統治者,轉瞬間成了萬人唾棄的死囚?
但是生命的福卻永遠不會喪失。雖一時不被人賞識,但至終卻長存人心。誰曾在喪禮中聽見親友讚揚死者家產萬貫,三妻四妾?在那種場合中,大家不都以死者的「樂善好施」等等生命的美德,來紀念死者嗎?這豈不是說明一個事實:在人的一生結束時,大家都是以生命的美德來評論他的成敗嗎?十
(原刊於1990年7月芥菜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