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三)

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2:14-16)

 

所有的怨言,不論大小,都是在神面前,向神發的。

怨言其實是在說:「神,你現在的安排不對,應該照我的期望來。」這是當初以色列人在曠野中,主要的缺失之一。

怨言不是單單對人,最終是對神的質疑。爭論也是如此,看起來是在捍衛真理、維護公義,但往往混雜著自尊、面子、輸贏、盲點與血氣。

當神子民的群體裡充滿怨言與爭論,再好的信息、再棒的事工,再美的上帝,其實都被這些暗流削弱了見證。

保羅要求我們不要重蹈在曠野倒斃那一代的覆轍,而是要活出群體的合一與見證。

神呼召我們在世人面前,活出一種真實、整全、合一不虛假的生命。這絕不只是個人的修養,而是信仰群體整體的意識。

因著福音,彼此有合一,為著福音,大家都追求齊心努力。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那麼,我們顯在這世代中,就好像明光照耀,如同天上的星星。

在黑暗中,光不需要多麼地熾亮,微弱就足以引路,給予盼望。光沒有刻意去「做見證」,而是生命和價值選取的本身,就是見證。

這種不抱怨、不爭論的生活,不是靠個性溫柔,而是從敬畏主、看重弟兄姐妹的寶貴、看重教會合一的見證而來的。

光的存在,本身就帶有對黑暗的審判。光一出現,黑暗就顯形;光一出現,人就看見自己原本看不見的污穢。當世界已經習慣活在抱怨與撕裂中,神卻在尋找一群人,願意在這樣的環境裡,安安靜靜地,活出迥別的見證,作一顆小小的光。

如果,今天你剛好在教會中,正處在一個「很值得抱怨、很值得爭論」的處境。主並沒有因此輕看你的委屈和感受,但祂在這段經文中,也會向你發出一個溫柔的挑戰:「孩子,你願不願意,在這個場景裡,讓我借著你看重福音合一的生命,發出一點光?」

願我們在基督的日子來到時,能聽見祂說:「你沒有空跑,也沒有徒勞;你選擇信靠,活出見證,我看見了。」

奉主的名祝福所有的教會,如明光照耀,好像天上的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