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5「第二哩路人 」
10月5日(禮拜五) 當日經文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
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馬太福音5:38-42)
*只需背誦第一句話即可。(括號裡的經文不用背,唸熟即可。)
You have heard that it was said, An eye for an eye and a tooth for a
tooth.’ But I say to you, Do not resist the one who is evil. But if anyone
slaps you on the right cheek, turn to him the other also. And if anyone
would sue you and take your tunic, let him have your cloak as well. And if
anyone forces you to go one mile, go with him two miles. Give to the one
who begs from you, and do not refuse the one who would borrow from
you. (Matthew
5:38-42)
10月5日(禮拜五) 經文默想
*「第二哩路人 」
行一哩路是人之常情,迫於無奈,但自願行第二哩路,就有點作賤自己,讓人反感了。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與「不可背誓」一樣,本意都是好的,是考量人性之後所給的損害控制機制。
「以牙還牙」,是要將報復性的公平,控制在一個合理、比例相當的範圍。
但耶穌卻說,連報復都不要報復。基督徒不需要這種報復性的公平。
因為人往往報復過份,因為在報復的過程中,惡,往往在人心中生了根。
「不可與惡人作對」=「不可向欺負你們的人心懷不滿而報復,也無需向他們討回公平」
不是說他們做的事是對的,而是在說我們沒有報復的權利。
用我們的方式討回公道,並不會解決事情,只會引發冤冤相報的循環,國際的許多爭端,世世代代的血仇,已證明了這點。
當下就饒恕,就能把惡停在那裡。惡,只能生出惡來。善,才能把惡吞滅。
在個人層次上我們不報復,不代表神姑息罪惡,罪惡仍然會被懲罰,只是不是由我來執行。如果沒有神這一層,一切都將會是荒謬的,我們不是為了不報復而不報復,我們不報復,是為了將審判的權柄還給神,因為只有祂才能將審判
執行得完全公義和慈愛。
聖經如此說:「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12:
19-21)
我們的義務是放手,神的責任是出手。
心中沒有仇恨、沒有報復心的人,看起來是什麼樣子?一個家庭、一個社群,沒有仇恨,沒有報復心,看起來是什麼樣子?
教會蒙召成為一個以受苦和捨己來得勝的群體,(而不是以權力、公道來得勝)。
我們不是打敗敵人,而是贏得仇敵,我們沒有仇敵。
我們沒有受害者心態,我們反而有多餘、甘願的付出。
我們是「第二哩路人」。
耶穌也是這樣。
不要以為不切實際,其實是我們生命太淺薄,太不懂也不願去愛、去饒恕。
有基督徒把這生命活出來了,我也要求你要這樣做。
當我們去試著實踐時,你會發現難如登天,但同時你也會發現,惡在你裡面的根有多麼深(所以我們悔改),而我們多麼需要上帝的恩典(所以我們禱告)。你的靈命,不可能不進深。
棄絕這教導的,是做一個平常人。
擁抱這教導的,是做一個第二哩路人。
我們當中,會有多少第二哩路人呢?
第五周復習
目前為止,我們背誦、默想了五個「超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義」的例子,復習一下,你還記得多少?
1「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殺人,只是我告訴你們…」-看重和好的生命
2「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內裡清潔的生命
3「你們聽見有話說,休妻就當給她休書,只是我告訴你們…」-承諾守約的生命
4「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背誓,只是我告訴你們…」-言行一致的生命
5「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沒有仇恨的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