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非信不可(二)

為什麼非信不可(二)

在本刊四月號中,筆者已闡明:神是無限的,若不以信心接受祂的啟示,就絕無其他途徑可以認識祂。

或許有人會問:神既是無限的,祂必然奧妙難以捉摸,怎麼能知道基督徒的信心是正確的呢?換言之,信心與迷信如何區別呢?其實這個問題不難辧明。迷信是什麼?它乃是沒有真理和事實基礎的信心,而正確的信心,乃是建立在真理和事實基礎上的。

比如說,有人以為約旦河的水可除病消災,其實這與其他的水並沒有什麼大的分別,人們無論如何深信不疑,也不可能產生任何的果效,因為這是迷信,不是建立在真理和事實的基礎上。

真確的信心卻不是如此,例如,當日哥倫布大膽地帶領船隊從歐洲西渡大西洋,他相信終於可達中國。那時許多人視他為瘋子,但是他仍勇往直前,因為他相信地球是圓的,後來的事實也證明他的行動沒有錯誤。他當初的信心是正確的,絕非迷信。

我們基督徒的信心正是建立在聖經和主耶穌的真理上,所以我們鼓勵人研究聖經和耶穌的教訓,看看有無矛盾之處,是否荒誕不經?若是發現確是合情合理,且又與人生幸福有關,然後以信心接受,看看是否能產生實際的美好果效!這豈不是探討真理的正確態度嗎?自古以來,已有千千萬萬的人循此途徑產生了美好和巨大的改變,為何你不也來嘗試一下?

所以,為什麼一定要信心?因為「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信能使我們看見那位肉眼所看不見的神,又能使我們對祂的完美和愛心,在內心中產生確實的把握,這對我們的生命言,是多麼重要和甘甜的事呢!十

(原刊於1986年7月芥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