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6-15「有福的悔罪者」
6月15日(一)
(大衛的訓誨詩)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詩32:1)
*「有福的悔罪者」
這是傳統7篇悔罪詩中的一篇(6,32,38,51,102,130,143)。
同時,此節也被新約羅馬書4:7所引用,作為因信稱義的理據。
另外,詩篇標題註明是訓誨詩,因此帶有重要的教導的意味。
所以,如果可以,我們要整篇逐節地默想,並把它默記在心中,因為你一定用得著,將來也要用這詩篇教導、幫助人。
大衛在一開始,就將「赦罪」「悔罪」,與「有福」連在一起。這是傳統智慧文學的表達。表示,認識到此點的人,就是有智慧,也才有智慧。
他的意思是說:「那些清楚知道自己是不義的,又知道要如何處理這問題的,這人便為有福。」(此句摘自講經書)
認罪,在一般人心中,是一件不得已而為之的羞恥麻煩事,因為他們只想到自己,那是一種自我中心。
但是,認罪其實是一件幸福的事,因為有一位樂於赦免的神。
認罪之所以幸福,與認罪本身無關(罪就是罪),而是與神的本性有關。我們藉著認罪,跳入神的恩典之海,洗淨我們一切的罪咎和不堪。這是何等的重要呢!
既然羔羊都已經背負,我們若再背負在自己的心靈中,就顯得愚蠢,也輕看了十字架。為何我們輕看十字架,還覺得自己在為自己負責呢?
認罪,就是認識神。認罪認得深,認識神也認識得深。許多人不清楚這個道理,因此認識神不深。
如果我們心靈的認知,不改過來,真心認為認罪是有福的,那麼,我們一輩子都會跟神很疏遠。我們總是會想要隱藏自己,我們的信仰會總是乏力,難有新鮮的開始,被
赦罪的喜樂。更重要的是,我們會不能明白什麼叫恩典,那麼,信仰就不是信仰了。
人的心靈很奇妙,它有一個極奇特的需要,就是被赦免。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有這樣的需要,因此心靈長得畸型。
耶和華啊,我從深處向祢求告!
主啊,求祢聽我的聲音!願祢側耳聽我懇求的聲音!
主─耶和華啊,祢若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
但在祢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祢。(詩130:1-4)
所以,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凡心裡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不要懼怕神,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祂是我們的父,我們的好處不在祂以外。
奉主的名祝福你,認識神,認識自己,認識赦罪之恩,在今天,作一個有福的悔罪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