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9-28「公平公義,正在迫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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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禮拜五) 當日經文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裡了。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馬太福音5:25-26)

*本日經文唸熟即可,不一定要背誦

Come to terms quickly with your accuser while you are going with him to
court, lest your accuser hand you over to the judge, and the judge to the
guard, and you be put in prison. 26 Truly, I say to you, you will never get
out until you have paid the last penny. (Matthew 5:25-26)

9月28日(禮拜五) 經文默想

*「公平公義,正在迫近」

馬太福音5:21-22講的是關於動怒、忿恨的原則,之後是兩個形象化的例子:
23-24講的是和好的「優先性」,而今天的經文25-26,講的則是和好的「迫切性」。

這次的場景從「敬拜場所」轉換到「法庭」,對象從「弟兄」轉換到「對頭」。

但其中的意涵還是一樣地明確:

「法庭是個一翻兩瞪眼,伸張正義的場所。所以如果你有虧欠人的地方,就算只有一點點(一文錢),也不得不嚴肅對待,債務一天沒有還清,就一天不能免除定罪。

因此,最好趁著還有時間趕快彌補,等到了法庭,就來不及了。你是要選擇彌補呢?還是被囚呢? 沒有中間地帶,你要頭腦清楚。

人人都嘴喊公平公義,但當公平公義真正臨到的那一天,你能確定自己不是虧欠別人的那一方嗎?

虧欠,包含了對人不正當的怒氣和忿恨,包含了嘴裡對人輕蔑的評價,惡毒
和辱罵(拉加、魔利),包含了傷害人的目光、思想、話語和行為。這些,都會引起別人的不滿,都需要被彌補、被原諒,不能不加理會,因為,法官也不會因為
只是小小的一文錢就不加理會。

不要自欺,而是要認真地反省自己。反省你生命中遇到的每一個人,每一段關係。你都有可能因此受傷,或者使人受傷。

當被你傷害的人,向神禱告哭訴的時候,上帝是公平公義的,你期待祂怎麼做?

神要還受害者一個清白。

當公平公義迫近時,對於加害者,是件非常恐怖的事。但他有可能蠢到無所謂,笨到不自覺。

這時你腦海裡可能已經出現一些人的嘴臉…(心中巴不得,上帝快快來「管教」一下)

但耶穌要我們假設,自己,其實是那位加害者。(不服氣的話,可以再看一下經文)

畢竟,有誰沒有傷害過人? 又有誰能保證,自己不會傷害到人,永遠不需道歉?

基督徒,要敏感於自己的虧欠,時間的迫切性,事情的嚴重性,才不會自以為賺到 (不用道歉還洋洋自得),其實是虧損。

和睦不是姑息養奸,和睦是讓錯誤曝光,並願意為錯誤付上代價。和睦,是讓公平公義湧流。

奉主的名祝福你,讓尋求和睦,願意彌補、道歉,成為你的第二天性。

問題是,你是否會把這視為祝福?